发布时间:
2025-06-30 14:56
信息来源:
通辽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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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本级总体情况
根据《通辽市优化营商环境巩固提升年行动方案》部署,涉及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指标任务共12项,其中已完成8项,正在推进4项。
(一)推动数字化创新,提升政府采购活动便捷度。
1.建立“四证一体”政府采购行裁决模式。严格依《通辽市财政部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规程(试行)》(通财购〔2024〕520号)开展行政裁决工作,进一步化解政府采购活动矛盾纠纷。目前科尔沁区财政局、科左后旗财政局已上线运行政府采购云平台行政裁决模块,依托政府采购“一张网”云平台,构建“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模式,推动行政裁决工作“一网通办”,实现行政裁决在线受理、在线办理、信息共享、数据分析、统一归档。截至3月份,市财政局共受理政府采购投诉5件,已全部处理完成。该项任务已完成。
2.推行政府采购四个线上“一次办”。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在积极推进CA证书全区互认、一地入驻全区通用、合同融资等涉企事项,代理机构一地登记全区代理、代理协议签订、开标评审组织等代理机构事项,专家注册、认证、履职评价等评审专家事项,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审核、合同备案签订等预算单位事项线上“一次办”。该项任务已完成。
3.加大远程异地评标力度。一是截至目前,市本级共72个政府采购项目,其中开展远程异地评标72个,远程异地评标率100%。二是强化对政府采购专家入口的审核把关和清理整顿,截至目前,共新增政府采购专家91名,清理1名,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专家库。三是引进了政府采购智慧独立评审舱,实现了评审过程全程留痕、可溯可查的精细化管理,打破了传统的集中评审方式,通过物理隔离防止评审过程中的人为干扰和暗箱操作,避免了“抄袭评审”、“协商评审”和“私下定标”,进一步提高了评标公正性。该项任务已完成。
(二)优化全方位服务,全面落实助企惠企政策。
4.进一步压减采购时限。截至目前,市本级共72个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平均时间7.67个工作日。
5.提高资金支付效率。截至目前,市本级共72个政府采购项目,其中,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共5个,收到发票后平均支付时间为3个工作日。
6.取消政府采购一般项目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截至目前,市本级共72个政府采购项目,均未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为供应商节省资金3630.81万元。该项任务已完成。
7.加强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截至目前,市本级共72个政府采购项目,其中超过400万元的项目10个,预留份额平均达到90.4%。该项任务已完成。
8.开辟“政采贷”绿色通道。截至目前,全市共实施“政采贷”8笔,金额605.0908万元。该项任务已完成。
9.落实预付款政策。一是通过微信群发布通知,督促采购人开展采购意向集中公开,并在采购项目意向公开中约定预付款情况。二是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日盯办”,督促采购人认真执行《关于持续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通知》关于预付款规定,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中小微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可提高至50%。三是截至目前,市本级共72个政府采购项目,其中约定预付款项目66个,预付款比例39.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45个,预付款比例为38.3%。该项任务已完成。
10.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年度绿色低碳产品采购金额增加5%。截至目前,市本级共72个政府采购项目,其中绿色低碳产品采购金额528.61万元。
(三)深化全过程监督,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
11.深化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2025年,下发《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书》35份,对涉及围标串标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行政处罚,并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形成有效震慑,切实以整治促提升,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该项任务已完成。
12.强化绩效管理。市财政局已确定《2025年度财政拟评价项目清单》,正在选取重点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二、各旗县市区落实情况
市财政局聚焦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巩固提升年任务,督促各旗县市区财政部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认真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政府采购时限、流程要求,对预算单位强化督促指导和监管,规范、高效实施政府采购项目,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截至4月30日,科尔沁区认领任务12项,已完成6项;霍林郭勒市认领任务12项,已完成7项;开鲁认领任务12项,已完成5项;科左中旗认领任务共计10项,现已完成9项;科左后旗认领任务12项,已完成6项;库伦认领任务10项,已完成4项;奈曼旗认领9项,完成5项;扎鲁特旗认领11项,已完成8项;开发区认领任务14项,已完成9项。其余各项任务正在推进中。
三、存在问题
通过强化调度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巩固提升年政府采购任务指标扎实推进,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和备案时效有待提高。虽然通过“日盯办”的方式缩短合同签订及备案期限,但仍有个别合同存在签订和备案超时的情况。二是预付款比例有待提高。截至目前约定预付款的项目,尤其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预付款比例还有待提高。三是资金支付效率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不断缩短资金支付时间。
四、下一步推进计划
(一)资金支付“提速”。提高合同签订速度和资金支付速度,做到能减尽减、能压尽压。继续鼓励各预算单位在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中小企业活力。
(二)预留份额“助力”。继续将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比例要求嵌入政府采购公告,确保预留份额政策落到实处。严格执行中小企业评审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助力中小企业获得更多市场份额。
(三)信息公开“透明”。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督促市本级各预算单位及时公开政府采购活动情况,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等线上渠道,加强对采购意向公开、合同签订、资金支付等政策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督,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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