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8-14 14:50
信息来源:
通辽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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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区财政局,全市各级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6年)》发布,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性愈发凸显。为深入贯彻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培训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提高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政府采购业务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通辽市2026年政府采购专业知识线上培训。本次培训课程内容将严格遵循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规定的采购单位相关人员培训大纲进行统筹安排。现将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相关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从业人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二、培训要求
(一)参训人员每年度必须完成40学时的培训任务,可自主选择培训方式。各培训对象既可以选择由政府采购信息报社组织实施的线上培训,也可以选择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或其他正规渠道进行培训,按规定上传培训结业证书、平台学时截图、课程学习记录等学时证明。
(二)各预算单位需安排政府采购业务人员参加培训;各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的要求,安排人员参训;评审专家在年度内培训学时未达到40学时的,暂停参加评审活动,补学完成后,方可申请恢复参加评审活动。
(三)各级财政部门及时将培训通知传达到各级预算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做好培训组织工作,确保培训效果。
三、学时证明上传方式
(一)政府采购预算单位操作流程: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人账户—培训备案—人员培训备案—新增(完善内容、上传培训学时证明)。
(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操作流程: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代理机构账户—培训备案—人员培训备案—新增(完善内容、上传培训学时证明)。
(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操作流程: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账户—专家学习—培训学时—学时维护—新增(完善内容、上传培训学时证明)。
具体报名事项按照《附件》要求操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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